鸿蓝亮LED渠道系列产品
代理协议书
甲 方:
乙 方:
签署日期: 年 月 日
为深入渠道开发,互惠共赢,以实现双方公司可持续快速发展为目标;现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,就鸿蓝亮渠道系列产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并共同严格遵守。
第一条 总则
甲方的渠道系列产品为核心销售产品,与乙方签订关于鸿蓝亮渠道系列产品的代理商协议。
第二条 代理产品
1、乙方代理甲方的渠道系列产品,包括但不仅限于室内表贴全彩系列产品,户外表贴全彩系列产品室外直插全彩系列产品。
第三条:合作期限
1、合同期限为: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,合同期满前10天双方可协商续约或终止。
2、如因特殊原因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一致后可解除或终止协议。
第四条:甲方权利和义务
1、甲方销售的产品提供一年内返厂免费维修服务,如遇到重大产品质量问题(人为及不可抗力因素除外)一经确认,甲方应在最短时间内给予乙方更换产品。
2、甲方有权随时终止有损甲方品牌和形象的代理商合作资格。
第五条:商标、服务标志及相关权利
1、本协议所涉及的所有商标、服务标志及其相关权利的所有权、知识产权均归属于甲方。
2、在本协议有效期间,乙方可在甲方代理区域内使用甲方商标、服务标志,但仅限于推广、宣传、销售甲方产品范围内使用。
3、合同期满或经双方协商同意提前终止合作关系后,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继续使用甲方品牌,或以甲品牌经销商的名义从事任何商业活动。
第六条:培训及服务
1、甲方随时响应乙方员工的产品和技术方面的免费培训请求,负责接待乙方安排客户的公司考察和讲解。
2、乙方在重大项目实施过程中,甲方应邀可派专业人员到施工现场服务指导,或协调其他代理商施工,形成错位发展、优势互补、协作配套的现代服务业体系。
第七条:代理资格的取消
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甲方有权取消其代理资格:
1、代理产品超出本代理产品范围;
2、低于底价销售代理产品的;
3、乙方的行为有损甲方公司信誉或品牌形象的。
第八条:其他条款
1、本合同未尽事宜,双方可另签补充协议。
2、因履行本合同引发的纠纷,双方协商解决,协商不成的,双方均有权提交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。
3、本合同一式两份,双方各一份,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。
甲方(盖章):
法定代表人签字:
日期:
乙方(盖章):
法定代表人签字:
日期:
申 请 方 式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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